无标题文档
 
 
新劳动合同法:劳工为大还是资方为大?

  现在,全世界都在看着中国将如何对待这部新法,有博弈之后的外企,更有那些心里打着小算盘的奸商恶企。

  一部新的劳动合同法,在经历了两年多的反复酝酿之后,终于在四审时通过。与旧的劳动合同法相比,新法增加了若干有利于劳方的条款,如工作地点和职业病危害等防护条款、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合同到期前终止要付经济补偿金条款等等。在拖欠工资、强迫劳动和其他虐待行为屡屡被曝光的今日,该法似乎能保证劳动者获得“长期、有保障”的权益。 [详细]

  中国最大的通信设备制造商——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近期启动自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人力资源调整计划,在适应即将实行的新劳动法的同时,也成为其管理层痛下决心根除公司内部“工号文化”、提升新进员工士气的一剂“猛药”。

  10多年前华为“先辞职再竞业”的风暴再度袭来,工作满8年的员工需提交辞职申请再竞争上岗。所有自愿离职员工将获得相应补偿,工作10年的大约可以拿到20万元的补偿金。[详细]

最新报道
·全国总工会:华为裁员有特殊性 职工无过多反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华为员工辞职不算解除合同
·华为公司宣布“7000人集体辞职事件”结束
·全总已介入华为"辞职门"事件 调查结果暂不公布
·劳动合同法细则正征求意见 司法解释近期将出台
·沃尔玛中国回应裁员事件称超市系统不会裁员
·华为员工讲述离职经历:公司不是我们的家
·广东劳动厅关注华为沃尔玛裁员事件
 更多
相关新闻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4种情形下可解除
·继华为、沃尔玛之后联通再传裁员
·沃尔玛中国回应裁员事件称超市系统不会裁员
如何看待华为万名员工辞职?
1.
华为补偿10亿元鼓励7000员工辞职是否合理
合理。华为的补偿方案非常优厚,永久员工制对企业的竞争力不利。
不合理。无论如何补偿,华为的作法都侵害了员工的权利。
说不清
2.
华为鼓励员工主动辞职是不是逃避责任
是。华为就是要提前规避《新劳动法》中企业对员工的法定责任。
否。企业纳税就是尽到了社会责任,我们不能对企业要求太多。
华为很无奈
3.
华为的做法会不会引发辞退潮
会。华为给其他企业提供了可效仿的榜样
不会。华为的做法并不带有普遍性
不好说

 

  企业事实上也面临很多的难处。就像对于华为这样的高端企业来说,企业的生命力来自不断的创新,只有不断充实更具有创新能力和掌握了更新技术的员工,企业才能度过一个又一个的“冬天”。
   如果原来的员工都手握“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铁饭碗,员工队伍不能被正常替换,则长期内企业就会失去竞争能力,最终的结果就是所有的“饭碗”都将不保。如此一来,固然主观上是希望最好地保护劳动者,但客观上却会损害所有劳动者的利益。
[详细]

华为张贯京:公司为什么让万名员工辞职

  任正非拿出数十亿元人民币,作为补偿,来实现这次劳动关系调整,可谓真诚和义气!实在是其他老板做不到的!和哪些真正的黑心老板相比,已经是天壤之别!…
[详细]

华为要求万人辞职做法非常明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华为如果继续按原合同聘用这部分员工,将可能被要求签订无限期合同,这将对华为的人力资源管理形成巨大的压力。因为对电信这样的技术快速进步的行业来说,…[详细]
华为该不该如此创新

  华为是伴随着创新而成长的,离开创新,华为就没有发展,离开创新,就没有华为的今天。华为所以能够不断地创新、快速地发展,依靠的是所有华为人的共同努力。也正因为如此,华为能够成为比北大、清华这些中国最著名学府掌握更多创新专利的企业。…[详细]
华为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是不得已之举

   深圳华为颁布自动办理辞职手续的规定,显然是为了应对《劳动合同法》带来的挑战。但其特殊之处在于,它将通过全员自动辞职、竞争上岗,解决企业人力资源浪费现象,缓解企业人力资源经营中出现的惰性,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详细]
 

  华为的行为无懈可击,但该事件产生的外部效应负面居多,首先伤害的是那些老员工,事实上,企业也不是这场游戏中的最终胜利者。
  
  新《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对企业产生的冲击和震撼却提前“发酵”。

  知名高科技民企华为近期大规模裁员举措,再次引起了人们对一些企业为规避新《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而提前“解套”的关注。
[详细]

劳动关系长期化与企业利益得失之辨

   无论从企业的长远发展还是提升国家竞争力来说,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都至关重要。一个企业,如果不想捞一把就走,需要一种稳定和持续的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的稳定,则来自于劳工就业稳定的心理预期。…[详细]

华为员工“主动辞职”中的真问题

  我们仔细观察华为员工“主动辞职”事件,问题的关键就在“主动”这两字上,真的是“主动”的么?真的人人都“主动”么?而更致命的是,可以不“主动”么?!新闻里是说“(华为员工)他们大都对方案表示理解”…[详细]
华为集体辞职,是疯了?
  
   额地神呀,25亿呀,立刻糊涂了!笔者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多年,对08年即将实施的新的劳动合同法除了认真研读,还参加了3次专家讲授的培训(每次时间最少8小时),和HR同行进行过2次面对面的研讨(每次时间不少于4小时),网上讨论无数次…[详细]
从华为万人辞职看企业的社会责任

   华为此举必然引发了轩然大波。在我看来,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远大于正面的效果,此举是一个下策,甚至可能会给企业造成危机,但如果华为的管理层能够很快地意识到这一点,采取必要的措施,是可以化解危机的。…[详细]
 
  资本也是一种权力。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腐败,公权力如此,资本的权力也不例外,这已为一部世界近代史所印证。要避免公权力为恶,唯有民主一途,即唯有以权利制约权力;要避免资本的权力为恶,也唯有民主一途,即唯有以公民权制约资本强权。就此来说,单单指望一部劳动合同法来规约资本,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就太不切实际了。必须装上公民权利这个发动机,良法才可能真正驱动,也才可能真正驯服资本,使资本告别野蛮丛林,踏上文明之途,从而达成劳资平衡,实现劳资两利。也只有在劳资平衡、劳资两利的基础上,劳资动态和谐的现代市场经济才是可以期待的。
[详细]

华为背后的《劳动合同法》三方博弈

   《劳动合同法》在公布之前的多次修订中,一直充满了争议和非议,可以说是已经让人们投入了很多的眼球数量,更有大跌眼界之谈。欧洲商会、北美商会等外资商会以撤资相威胁,要求修改草案中的部分界定来满足他们的一定条件的意愿。[详细]

新《劳动合同法》是良剂不是毒药

   对待这个问题,我们应该一分为二的来看待。从企业的角度来考虑,此举有利于根除企业的“工号”文化,提进新进员工的士气,对于收入分配问题的解决,也有了较大的缓解,解决了老员工以资历“欺负”新员工的矛盾,有利于员工之间的平等…[详细]

新劳动合同法改善了社会权利结构

   实际上,这个过程包含了很多东西。华为的举动其实是在消化即将在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对其人力资本合约带来的潜在冲击。因为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如果劳动者[详细]

万人辞职,新劳动法与华为是否双赢

   新劳动合同法的最大变化是在实质上要求无论任何劳资关系,资方都应公平地对劳方进行经济回报和补偿。这比修订前的劳动合同法在实践中形成的“强者通吃”情况,要进步很多。[详细]

  华为多位员工提供的信息显示,此次“先辞职再竞岗”时,所有自愿离职的员工将获得华为公司相应的补偿,补偿方案为“N+1”模式。

  N为在华为工作的年限,打个比方,如果某个华为员工的月工资是5000元;一年的奖金是60000元,平摊给每个月就是5000元的奖金,假如他在华为工作了8年。那么他得到的最终赔偿数额就是10000元(工资+年奖金平摊)乘以“8+1”,计90000元。

  而此次自愿辞职的老员工大致分为两类:自愿归隐的“功臣”和长期在普通岗位的老员工,工作年限均在8年以上。其中一些老员工已成为“公司的贵族”,坐拥丰厚的期权收益和收入,因而“缺少进取心”。由于这些老员工的收入相对较高,华为公司为他们辞工支付的赔偿费,外界预测总计将超过10亿元。

  即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此前即已经引起各方的强烈的争议。此次华为“先辞职再竞岗”,被外界解读为直接以规避《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为目的。

  “华为向来倡导员工的危机意识,通过能上能下的机制激励员工,和7000多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任正非和华为的管理风格矛盾。事实上,这也是越来越多的企业面对《劳动合同法》,必须思考和应对的。”昨日下午,深圳雅而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阎斌分析。

  “这是《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之前出现的一个新问题。”昨日下午,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已经对华为的作法予以关注和研究。

  另据记者了解,同在深圳的另外几家大公司如富士康、中兴以及比亚迪表示暂无类似举动。

  文员补偿最低仅为2万元,项目经理可获偿16万

  “刚听到这个消息时我真的难以接受。”文员李敏说她20岁背井离乡来到深圳,8年来只身一人在华为工作。照这个模式计算,做文员的李敏最终能得到20000元左右的补偿金,这个数目对比其它岗位要低得多。

  李敏说,她可以随心所欲地辞职。“在深圳2000元一个月的工作一大把。我在华为做了8年的文员,很有经验。如果真要离开华为,不愁找不到2000元的工作。”

  和李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手中握有华为股份的管理人员。今年34岁的张伟强已经在华为工作了12年。10多年前,张伟强怀揣“淘金梦”来到深圳,他先在广东一知名电子企业工作,后跳槽华为。12年后,张伟强已是华为某部门的一个小组长,相当于“项目经理”的角色。

  “混了12年,华为给了我十几万的股份。”改工号后,张伟强可以获得大约16万元的赔偿。

  王宁是华为某三级部门的主管。按他属下的话说,他手中握有华为“特别多”的股票。30万左右的股票,加上奖金、工资,王宁一年有50万元左右的收入。“这样的价钱是别的企业给不起的。”王宁担心如果哪一天华为动真的炒掉了自己,他到哪里去找那么高工资的工作?

 
 
专题制作:何始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0050026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浙ICP备05002140号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网站简介 |  网站顾问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客户服务 |  广告刊登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浙江网媒 [添加] |  友情链接 [添加]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